为维护图书馆正常阅览秩序,营造文明、安静、整洁、安全的阅读环境,保障读者公平利用馆藏资源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对原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读者文明规范》(南职院发〔2020〕83号)进行修订。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明确读者行为准则,强化文明素养培育,体现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一、校内读者须从人脸识别通道进入图书馆,严禁尾随他人或转借他人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。来访者须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经工作人员登记进入图书馆,严禁借用、冒用他人有效证件。
二、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、仪表大方。穿拖鞋、背心,穿着含有违法、违规内容或严重不雅图案的服饰者谢绝进入图书馆。
三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出入图书馆不拥挤,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、存包柜等公共设施。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不随意乱放书刊资料。离座超过30分钟应将座位释放给其他读者。
四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。通讯工具应调为静音或振动状态,并到室外区域接听或拨打电话。
五、言谈举止应文明大方,异性之间禁止在图书馆内有影响其他读者的亲密行为。不得在沙发、座椅上躺卧或将脚置于家具上。
六、爱护公共卫生,禁止在图书馆内进餐、吃零食。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、果皮、杂物等,文明使用卫生间。
七、爱护图书馆内公共设施、设备和书刊,不得撕裁、污损书刊资料,不得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、设备上涂抹刻画。查找书刊应轻取轻放,阅毕请放回原位或指定书车。
八、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,不得带出图书馆。携带书籍经过出口通道如遇检测仪报警,应主动至服务台说明情况并登记,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九、注意防火,保证安全。图书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火种、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进入图书馆。非紧急情况下,严禁触碰消防按钮、监控探头等安全设施。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区域给充电宝等移动电源充电。
十、未经许可,不得在图书馆内张贴、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,也不得擅自进行摄像、摄影或开展其他活动。
十一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规定者,图书馆工作人员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、登记违规、暂停借阅权限、禁止进入图书馆等处理,并通报所在学院或部门;如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,工作人员有权联系学校保卫处处理;有涉嫌违法犯罪的,由学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十二、私人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闭馆后,遗留在图书馆内的物品将被统一清理,领取需按规定办理手续,物品损失责任自负。
十三、本规范由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图书馆(档案馆)负责解释。
十四、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2020年6月1日印发的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读者文明规范》(南职院发〔2020〕83号)同时废止。